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升女职工队伍素质,团结带领女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负责研究和指导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区内职工子女托育建设工作;承担区总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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