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总工会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省市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二)在高新区内,依据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生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向工委、管委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四)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五)协助工委、管委会做好市级以上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高新区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六)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下级工会使用好工会经费并进行管理审计;(七)承办工委管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