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区内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积极性,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区总工会将于近期举办第十二批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评比活动,具体申报安排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在石家庄高新区注册。
2、建立了工会组织,且工会关系隶属于石家庄高新区总工会。
3、企业依法上缴(地税代征)工会经费。
4、企业能够正常开展工会工作。
二、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着重一线职工的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1、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试验能够应用于生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成效显著的。
2、对现有落后技术设备进行革新、改造或提出建议,对提高效率、促进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
3、对不合理的工艺和陈旧的操作方法进行革新和建议,对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成效显著的。
4、围绕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进行革新、改造或提出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5、对企业管理体制的调整、改革,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成效显著,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
6、研发时间自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9日。
7、其他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
三、认定标准:
1、申请奖励的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要求提供申请报告、相关证书、文件等资料。由所在单位工会开会研究、公示通过后统一上报。
2、凡上报项目均需经高新区创新工作办公室人员现场勘查认定。
3、上报项目由高新区经济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由经济技术创新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于2023年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报送材料需要扣所在单位工会公章)至高新区总工会305室(方大科技园7号楼3楼),逾期不再受理。
邮 箱:gg12345678gh@163.com
联系人:李元元
电 话:18633916668 66685586
附:石家庄高新区总工会关于第十二批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评比的通知.docx
石家庄高新区总工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