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石家庄市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告知书

作者: | 来源: | 日期: 2022-09-15

 石家庄市总工会关于落实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告知书

  

尊敬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为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 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冀工办 字〔2022〕4 号 ) 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支持政策,减轻小微企业资金压力,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 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2022 年我市将继续开 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该项工作自 2022 年 6 月 1 日启 动。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做 出如下告知:

  一 、遵循原则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遵循足额征缴、全额返还、收支两 条线原则。

  二 、返还阶段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当年 收到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实行全额返还。

  三 、小微企业标准认定

  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 年第 11 号公告中对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 (含本数)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 小微企业。

  四 、返还操作流程

  (一)申报阶段

  对正常缴纳工会经费 (筹备金)并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 准的工会,即 日起向其主管的产业工会或县级工会提出工会 经费返还申请。

  申请工会经费返还需要提供的材料: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成立工会批复文件;

  工会经费 (筹备金)缴费证明;

  当年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企业工资发放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证明;

  河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筹备金)返还申请表(见附件 2)。

  (二)审核返还阶段

  1、对于各产业工会所属基层工会申请工会经费 (筹备金) 返还的, 由各产业工会审核汇总后于 6 月 30 日前集中提交 市总财务和资产管理部,复核无误后, 一个月内予以返还。

  2、对于各县级工会所属基层工会申请工会经费 (筹备金) 返还的, 由各县级工会复核无误后, 一个月内予以返还。

  五 、依法依规建会后申请返还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请成 立工会。建立工会组织后,可按照以上返还操作流程向其主 管的产业工会或县级工会申请返还当年工会经费 (筹备金。

  

石家庄市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