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运理论
工会工作探讨

唯物辩证法视阈下的工会工作

作者:于云川 | 来源:《工人日报》(2014年07月15日 06版) | 日期: 2022-09-02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根本观点。我们推动工会工作,首先要冷静地思考我国工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去思考和处理好工会工作中的各类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指导工会干部开展工作的有力思想武器。用它去指导当前的工会工作不但有利于理清思想上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也为工会工作实践提供了根本的方法论指导。

用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观点去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

工会工作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工作,这就需要我们把握好遵循工运客观规律与发挥工会工作者主观能动性之间的关系,以科学的态度去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当前,我们积极推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社会主义工人运动在中国的伟大实践。在这个伟大实践当中,应当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去尊重和遵循工人运动中的固有的客观规律。从马克思19世纪创立的工会学说来看,工会是劳资矛盾的产物,可以说资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有了劳资矛盾,劳资矛盾是工会产生、存在和社会活动的基本根据。工会的根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前我们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积极探索中国工运事业新的征程,一定要遵循工运事业内在的规律性。从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我们所探索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一项崭新的事业,不能去原原本本照搬他人的做法。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去探索实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不顾工运事业所固有的客观规律去任意而为,而是要努力使结合我国国情的实践探索与工人运动的固有规律相符合,从而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运道路。

用联系发展的观点处理解决当前工会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根本观点。我们推动工会工作,首先要冷静地思考我国工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去思考和处理好工会工作中的各类关系。一是处理好工会工作与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在努力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动员职工投身到企业发展和社会活动中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二是处理好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以及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几次对工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当前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好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尽快克服畏难情绪,放手大胆开展工作。要努力克服当前工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激活基层工会组织细胞,使其真正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其次要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去拓展工作思路。工会工作必须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顺应时代潮流去不断地变革。工作的重心也应不断地适应新时期需要做出调整。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论断,贯彻到工会工作中去,要把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三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热点领域如何做好工会工作当做重点,不断深入研究其内在规律,提出改进方法。

第三,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形而上学,克服形式主义工作作风。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反思和整改工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做法。西方社会工运模式中的一些做法,要认真研究,借鉴而不去照搬,借鉴来的东西经过一段时期探索实践后,也要认真总结、分析,区别对待。

用矛盾的观点和矛盾的分析方法指导工会工作实际

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运用矛盾观点而形成的矛盾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者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根本方法。在工会工作中掌握这一观点和方法对于加强工作的创造性,防止和克服主观片面性具有重要意义。从工会工作自身来讲,“维权”无疑是主要职责,是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整个工作的“牛鼻子”。各级工会组织都要把“维权”当做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对待,尽快在全国范围形成“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合力。“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具体工作中要大胆探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放,纠正工作中“劳民伤财”而难见成效的做法。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要尽快探索具有我国特点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新路子,选择几个职工收入低、资方利润高、矛盾突出的代表性行业(比如机械、纺织、服装行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精心谋划,强力推进协商,通过典型引路,使协商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在困难职工帮扶方面要研究向基层一线困难职工倾斜的有效办法,让一线困难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要把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和“三区”工会机构健全当做工作重点,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真正使基层工会每个组织都成为能够“替企业职工说话,为企业职工撑腰”,同时又助力企业发展的工会组织。